关于做好梅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换届筹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3-12-11|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梅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换届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省属市直有关单位团委:

梅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是共青团梅州市委领导下的一个青年组织,是共青团联系青年企业家的桥梁和纽带。自成立以来,积极为青年企业家学习成长和事业发展服务,推动梅州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梅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的规定,经团市委常委会研究,拟定于7月中下旬召开梅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梅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市会员大会,下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聘请高级顾问、顾问,邀请荣誉会长、荣誉会员组成,设立理事会,由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会员范围

凡我市范围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中的中方青年经营者、主要管理者(不限户籍)。

三、入会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承认协会章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守法经营、自觉纳税、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基础好、能主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青年经营者、主要管理者均可申请入会。

2.个人会员推荐人选采取名额分配、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经市青企协秘书处审查合格后,确定为协会会员。

3.团体会员由各县区及有关行业的协会组织推荐,经市青企协秘书处审查合格后,批准入会。

四、会费标准

会员3000元/届、理事9000元/届、常务理事15000元/届、副会长(团体会员)30000元/届、会长60000元/届,会费按届收取,三年一届,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将在会议召开时一次性收取三年会费,会费全部用于协会的组织发展和培训交流等。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青企协在凝聚优秀青年企业人才,延伸共青团工作手臂,拓宽工作覆盖面的重要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努力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推荐。要放宽视野,严格把关,按分配的名额表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经济实力强、具有现代管理意识和经营才干、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青年企业家加入到协会中来,推荐会员应严格坚持标准和条件,须完整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缴纳会费,方可成为第三届协会会员。各地推荐新会员的名额多推不限。

3.协助会费的收缴。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要协助市青企协督促会员及时缴纳会费。

4.在推荐会员的基础上,团市委将依据登记表的情况和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新一届协会会员及组成新一届协会领导机构候选名单。

5.推荐的第三届入会候选人须提交入会登记表,同时提供近期大1寸蓝底证件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电子版的相片及表格请各县(市、区)团委和省属市直有关单位团委汇总后于6月16日前上报团市委城乡部。

 

联系人:黄俊岳

邮  箱:mz2251168@163.com

电  话:2254110、15766349760               

地  址:梅州市江南机关路5号      邮编:514022

 

附件:1、梅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推荐参考人数表.xls

      2、梅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入会登记表.xls

   

 

 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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