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业斌撰文: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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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自2015年06月19日 南方日报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 黄业斌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较早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经济下行压力和潜在风险并存,必然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带来新的挑战和压力。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从源头上参与社会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如何从具体实践中维护职工权益,发展职工利益,都给工会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广东非公企业多,农民工多,劳资纠纷多,工会必须认真研究新常态下劳动关系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源头治理劳资纠纷,构建与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近年来广东工会构建与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举措

  (一)突出主业,把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抓好抓实

  一是畅通诉求渠道。建立了工会主席信箱、官方微博、12351维权热线、“工人在线”网络问政平台、网络舆情日报周报等“五位一体”的诉求渠道,让职工有话有地方说、找工会说。推动完善县级以上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使之成为积极反映职工的诉求、解决工会工作重大问题的重要制度。

  二是搭建劳资协商平台。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省签订工资集体合同14.5万份,覆盖企业44.1万家,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87.6%。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建制率达95%。

  三是发挥工会律师团作用。全省1400多名工会律师团律师主动办案,深入一线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县级以上职工服务中心全部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工会律师团至今共办理案件1.8万宗,涉及职工5.1万人,金额近6亿元。

  (二)从源头上治理劳资纠纷,实现了职工群体性事件稳中有降

  一是建立劳资纠纷三级台账制度。即建立省市县总工会劳资纠纷“三级台账”和逐月滚动排查更新的台账管理机制,摸清劳资纠纷的底数和结构,对全省劳资纠纷进行日常研判、定期研判和专题研判,做到“日日有信息、周周有动态、月月有研判”。

  二是建立一会三研判制度。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困难职工等为重点群体,以“欠薪、欠社保、欠公积金”“三欠”问题为重点内容,以珠三角为重点地区,定期研判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处理。

  三是建立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去年,省市县三级总工会先后成立了应急分队,做到第一时间赶赴劳资纠纷和职工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快速指导和应对突发事件。省应急分队成立以来已经出动30多次直接到现场,积极协助当地党政有效处置了东莞裕元鞋厂、佛山工艺总厂等多宗重大劳资纠纷事件,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抓好民主建会,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在全省7000多家25人以上未建会企业积极稳妥推进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大力推进工会机关全员联系基层。去年,我们在东莞裕元鞋厂开展基层工会建设试点,积累了宝贵经验。截至2014年底,全省基层工会组织达25.4万个,涵盖单位72.3万家,工会会员2756万人。建立了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经费补助制度,充分激发工会主席的积极性,发挥企业工会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

  (四)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

  一是推动落实工会主动找困难职工,深入开展送温暖、农民工平安返乡、金秋助学等活动。2014年两节期间,共筹集慰问款物2亿多元,为4968家困难企业和11.7万户困难职工、困难劳模、离退休职工家庭和2万多名农民工送去了党政和工会的关怀。二是积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投入3000多万元,为全省建档在册的8.5万名困难职工、1.5万名劳模和27万名工会会员购买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二次医保”计划,推动工会服务由帮困补缺向普惠型发展。三是完善工会枢纽型组织体系,全省县级以上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全部升级为职工服务中心,基层工会建立了4700多个服务站点。推广“以工会为主导,以社工为承担,以义工为配合”的“三工”联动服务模式,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二、对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构建与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考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要求的题中之义,是减少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是激发创造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意见》第二十四条指出要“支持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全省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站稳职工立场,用群众方法总揽工会工作,突出维权主业、以企业为主战场、以一线职工为主体,发挥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的作用,构建与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以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稳定。

  (一)完善制度和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要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把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要推动建立党政主导的工作机制、工会源头参与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劳动法律监督机制。二是积极推动劳动关系领域立法进程,加快制定职工权益保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地方性法规。特别是要推动《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尽快修订。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积极配合执法司法,组织和代表职工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大力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制度,推行重大典型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制度、公开谴责制度,督促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坚持维权维稳相统一,切实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维权的重点要放在牢牢抓住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个中心,有效化解劳资纠纷。维稳的重点要放在维护职工队伍团结稳定,努力使职工群体性事件稳中有降。今后一段时间,广东工会要积极推动《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大力推动实施《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在减少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工人在线”等职工诉求表达渠道,主动及时发声,回应职工利益诉求。充分发挥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作用,积极主动应对突发事件,努力使职工群体性事件稳中有降。

  (三)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将广大职工团结到工会组织中来

  基层工会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全部工作和凝聚力、创造力的基础;切实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定海神针。一是加强民主建会。以非公企业为重点领域,以农民工为重点对象,最大限度吸引广大职工加入工会。重点抓好新建企业工会、到期换届企业工会的民主选举工作,增强工会代表性。二是切实加强企业工会建设。落实胡春华书记一级一级抓的要求,省总工会直接抓350家3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推行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经费补助制度,带动企业工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三是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着力做实乡镇(街道)工会等中间环节,省总工会向每个无经费留成的乡镇(街道)工会发放年度经费补助1万元,推动基层工会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四)竭诚服务职工,当好“娘家人”

  我们要着力改进服务职工方式,当好职工群众的“娘家人”。一是突出普惠服务。把服务网络向基层、向企业、向社区延伸,按照职工的“生物钟”开展活动,打通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工伤关爱”基金,推动“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向“工会主动找困难职工”转变。扩大“二次医保”的覆盖面,总结推广会员普惠制,将新增工会经费的75%以上用于普惠职工,扩大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二是突出做好农民工工作。重点推动建立欠薪保障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开展送文化进企业系列活动,加强人文关怀,帮助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

  (五)着力加强工会改革创新,努力建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转观念、转方法、转作风,创新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努力提高工会建设群众化、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要坚持用群众方法总揽工会工作,在一级抓一级的同时,更加注重一级一级抓,建立健全工会机关全员联系基层、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做好职工的维权服务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工会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表率,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新常态需要新气象、新动力、新作风,全省各级工会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省委、全总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构建与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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