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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6万经营户 将报送去年年度报告

时间:2015-12-10 | 栏目:每期会刊 | 点击:

  (梅州日报曹优生陈志海陈飞叶乐摘自9月21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将于下月起施行。广大经营户关心的年度报告制度“落地”,全市16万企业、个体工商户下月起开始报送去年年度报告。

  《条例》的核心内容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根据《条例》,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将全面取代企业年检验照制度。按照规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由于《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2013年度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报送,至2015年6月30日截止。由于2013年和2014年的年度报告时间有重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先报送2013年度报告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报送。

  据了解,目前市工商局正按照商事登记改革工作部署,加紧建设全市商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在该平台正式建成运行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先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网址:http://gsxt.sa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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