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雇主工作 > 法律法规 >

关于加强梅州市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4-07-16 | 栏目:法律法规 | 点击: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联合会会员单位、律师团成员:

    梅州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律师团于2011年8月成立,在市中小企业局、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指导下积极有效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今年4月2日梅州市企业联合会正式成立,肩负服务企业的使命,是市委市政府“崇商重企”、促进企业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为凝聚更多服务企业的力量,加强我市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深入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市中小企业局、市司法局、市企业联合会、市律师协会决定,进一步加强梅州市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帮助我市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一、扩大服务范围。律师团原名称为“梅州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律师团”,现改为“梅州市企业法律服务律师团”,并将律师团的服务对象扩大为我市中小企业和企业联合会会员单位。企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由梅州市律师协会推荐、律师本人同意,政治素质较高、执业经验较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12名律师组成,由市中小企业局、市司法局、市企业联合会、市律师协会审核并颁发聘书,任期3年,可连续聘用。企业法律服务律师团团长由范伟基律师担任,成员实行每月轮值服务制,为我市中小企业和企业联合会会员单位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强化服务职能。企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主要职责是为全市中小企业、企业联合会会员单位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权益维护等服务,主动引导我市广大中小企业知法、懂法、用法,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维护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全面提高我市中小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三、加强领导小组力量。为保障律师团作用的充分发挥,梅州市企业法律服务律师团协调领导小组经调整,组长由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叶超良担任,副组长由市司法局副局长钟夏彬、市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曾庆涛、市律师协会会长陈珠娜担任,成员由市企业联合会会员部姚若亮、市中小企业局服务体系建设科钟苑鸿科长和魏湘娟同志、市中小企业局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平台负责人张斯玛、市司法局科长黄纯坚及市律师协会秘书长王伟华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律师团日常联络协调管理工作,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企业联合会会员部分别负责所属企业的联络工作。

 

 

    附件:梅州市企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轮值服务名单

 

 

 

    梅州市中小企业局                  梅州市司法局

 

 

 

    梅州市企业联合会                  梅州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附件:

 

梅州市企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轮值服务名单

序号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轮值时间

1

范伟基

梅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团长

1月份

2

张展源

广东从信律师事务所

成员

2月份

3

曹焕明

广东东冠律师事务所

成员

3月份

4

杨衍俊

广东粤梅律师事务所

成员

4月份

5

叶柏明

广东诚优律师事务所

成员

5月份

6

胡继宏

广东客都律师事务所

成员

6月份

7

朱榕基

广东汉诚律师事务所

成员

7月份

8

巫宇辉

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

成员

8月份

9

刘中强

广东法泰律师事务所

成员

9月份

10

黄冬日

广东义致律师事务所

成员

10月份

11

陈爱芳

广东嘉应律师事务所

成员

11月份

12

杨  辉

广东杨辉律师事务所

成员

12月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