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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邀请参加2016年第十二届EHS法律法规年度峰会的函”

时间:2016-03-09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

市企联会各会员企业、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关于邀请参加2016年第十二届EHS法律法规年度峰会的函”转发给您们,请按文件要求及时通知有关企业。各企业以自愿的原则按时参加。
    联系人:卢秀娟   联系电话(传真)/手机:2247914/13539153518
此通知。
    附件1: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关于邀请参加2016年第十二届EHS法律法规年度峰会的函”
 
 

 
梅州市企业联合会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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