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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烧酒”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时间:2016-11-11 | 栏目:每期会刊 | 点击:

        2016年11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6年第112号文件,正式确认“长乐烧酒”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是广东米香型白酒产品首次获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此次长乐烧酒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荣誉,对于长乐烧酒来说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对梅州市乃至广东省酿酒行业来说也意义非凡。地理标志产品是对长乐烧酒地理环境、酿酒技艺的独特性与不可复制性的保护,也是对梅州市酿酒行业及当地产业文化底蕴的肯定。  
        长乐烧酒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梅州市也将在国家地理标志版图上彪炳本土特色行业的地位,将会引领梅州市相关行业的发展,将地方特色行业做大做强,推动区域特色经济。而随着长乐烧酒品牌力的增强、品牌价值的提升、品牌推广力度的加大以及在各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客家酿酒文化将推广至全国、全世界。
        1979年,长乐烧酒被国家轻工部评为“国家优质酒”,2013年,长乐烧酒酿造技艺入选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国内外的声誉和影响越来越大,成为客家地区对外宣传的一张名片。
  
        长乐烧酒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成为广东省内唯一获此国家认证的米香型白酒品牌,堪称“粤酒标杆”“嘉应名酿”,对促进梅州市乃至整个广东省的酒类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几年前我到欧盟交流的时候,听他们说欧盟有200多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其中有80%是酒类,20%是农产品。”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所长朱思旭认为,和中华老字号、国家非遗等称号比起来,国家地理标志的荣誉价值更大,可以说是一个国际名片,因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国际上是通行的,比如法国的波尔多葡萄酒在中国受到地理标志保护,同样,中国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欧盟也更容易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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